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青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浏览次数:1005发布者:王伟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各级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

    我校2015—2016学年度“五四”青年评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评优工作顺利进行,设立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

陈夏初

 

 

 

 

   委员:

石  勇

王  晖

侍  旭

王亚彤

王中叶

 

徐  川

沈伯秀

王伟华

许  赞

黄  彬

 

方  正

王  静

许  静

李  君

徐曙峰

 

庞小燕

李和新

王  霄

涂志宏

张国权

 

张亚丽

管  祎

 

 

 

二、奖项设置

(一)个人类奖项

1、“十百千”优秀青年学生奖项

(1)“十”: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堪为南航学生典范的校园杰出青年学生。凡申报参评“十杰”的学生必须申报参评“百佳青年学生”。在“百佳青年学生”评选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经过初评、考察等环节,初步筛选出20名“十杰”候选人进行全校公开答辩,并由大众评审投票确定最终当选者。大众评审包括学校部处领导、教师代表、校团委委员、学生代表和社会媒体代表。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2)“百”:百佳青年学生

      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中外学生,凡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表现优秀者均可申报参评:

       勤学类:求知若渴,刻苦好学,学业优异,且能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

         创新类:爱研究,爱思考,善于创新,富有创意,并取得一定的创新创意成果。

        学生工作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组织或学生团队中杰出带头人。

        志愿公益类: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在同学中有广泛的带头示范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道德类:在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方面有感人故事或突出事迹 

        励志奋进类:经历艰辛,但不言放弃,自强不息,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事迹感人;也可是在学习上有较大进步或者生活表现和思想观念等方面有突出转变的学生。

        达人奇才类: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特别技能。

        思想引领类:在思辨类、读书交流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能引领学生思想潮流,或能善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的网络红人、学生意见领袖。

      实习实践创业类:主动走向社会,积极争取各类实习机会,参与实习类实践活动,富有成果;或是在校期间有创业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阳光活力类:有健康时尚的生活习惯,身体强健,心态阳光,志趣高雅 ,生活多彩,全身散发青春活力和蓬勃朝气。

      其他类:在以上各类之外的其他方面有特长、有特别优秀表现。

  【评选方式

        1个人申报:所有申报参评“百佳青年学生”的同学应于45日至8日之间,自行登录纸飞机青年网络社区(http://my.nuaa.edu.cn/)的五四评优专区,填写个人事迹,进行网络展示。

        2师生推荐:45日至8日之间,本校师生实名注册、登陆五四评优网络专区,即可对申报者进行推荐(需撰写简要推荐理由),每人限推荐5申报者获得10个实名推荐即可获得参评资格。

        3学院审核:校团委将获得参评资格的学生信息反馈给学院,由学院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及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信息无误的申报人进入网络投票阶段

        4网络投票:41215,本校师生登陆五四评优网络专区,可对参评候选人进行实名投票,每人不多于8投向其他学院票数不少于向本学院票数50%具体投票规则届时详见网站提示)。参评候选人事迹可被分享至微信朋友圈接受网络不记名点赞投票。

        5结果确认百佳青年学生最终人选中三分之一名额由学院本院参评候选人中推荐产生三分之二名额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确定。学院推荐应广泛征求院内师生意见,并进行公示。各院推荐名额根据学院人数规模确定。网络投票结果校内实名投票和朋友圈不记名投票(点赞加权求和投票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一旦查实恶意刷票、拉票行为将取消评优资格。

  (3)“千”:千名优秀青年学生

     “千优”包含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共三个部分。评选办法如下:

    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由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按照思想进步、作风优良、学习成绩良好(2015-2016学年绩点不低于2.5)的评选标准(学生团干部要求任团学内职务不少于半年),通过民主选举方式评选产生。其中,优秀团干的申报将参考校团委“我的支部我领航”团干培训的出勤率,要求大一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支书参与团干培训的次数为一学年不少于3次,大二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支书参与团干培训的次数为一学年不少于1次,大三及其以上的团干没有具体要求(出勤率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统计公示)。评选的初步结果必须在4月11日前报校团委,由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予以统一公示。

    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照评选条例,经社团联席会议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评选结果须在4月11日前报校团委,由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予以统一公示。

    2、优秀共青团工作者:

    “优秀共青团工作者”应符合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创新工作形式,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在岗工作时间半年以上。

    符合评选标准的专职团干部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共青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格附页中的“个人其他事项说明”,无需再另行提交个人事迹材料。评审委员会将综合院团委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工作情况,决定最终当选人员。

    3、优秀团学导师:

    由各学院推荐热心学生教育培养、关心青年学生生活、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成绩显著,并受到广大学生好评的教师、青联委员。经校团委审核后确认。每个学院可推荐2名,着重推荐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学生社团联合会可推荐8名社团指导教师作为优秀团学导师。所有推荐名单请于4月11日前上报。

(二)集体类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

    所有院级团委均需参与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的评审,评选方式如下:

    (1)各学院填写《学院共青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并对照本学院去年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全年工作,总结亮点、特色和不足,形成文字材料(不超过3千字),于4月15日前报校团委。校团委将抄送校机关部处进行书面评审,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2)校团委组织学生座谈会,调研青年学生对学院共青团工作的熟识度、满意度。

    (3)校团委根据《学院共青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对学院共青团各类工作予以分项考核定级,并结合机关部处书面评审意见、学生座谈会情况,确定本年度的校“五四红旗团委”。

    2、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评审、确定(各院名额见附件)。红旗团支部(团总支)评选要求如下:

    (1)工作活跃,能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得到支部(总支)青     年的高度认可;

    (2)有效开展“一支部一项目”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果;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各类工作、活动、会议资料完备;

    (4)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评审结果于4月11日前上报校团委。

    3.优秀院级学生会、优秀院级研究生会:

    参评优秀院级学生会应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学生工作,认真完成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院党委、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2)从工作理念出发,围绕核心宗旨,能够创造性的开展相关工作,在思想引导、成长平台搭建和维权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有品牌性活动,师生评价高。

    “优秀院级学生会”、“优秀院级研究生会”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根据评选细则,通过组织评审答辩会等形式产生,结果于4月15日前报校团委。

    4. 优秀学院学生科协:

    (1)组织结构应独立完整、工作内容具体有效,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适合同学需求的、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2)能配合校院团委做好大型创新活动的组织、宣传、总结评比等工作,积极为同学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平台。

    (3)注重校院联动,积极参加校大学生科协组织开展的联席会、常规活动等,及时上报工作材料等。

     “优秀学院学生科协”由校大学生科协根据评选细则,通过组织评审答辩会等形式产生,结果于4月15日前报校团委。

    5. 优秀学院青协:

    (1)能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实施自我管理,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品牌项目,有固定合作基地。

    (2)能配合校院团委做好大型活动服务志愿者招募,做好志愿活动立项、参评申报的组织、宣传等工作,积极为同学参加志愿活动,培养公益精神提供平台。

    (3)注重校院联动,积极参加校青协组织开展的联席会、常规活动等,及时上报月报、工作计划等工作材料等。

    “优秀学院学生青协”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评选细则,通过组织评审答辩会等形式产生,结果于4月16日前报校团委。

    6. 十佳学生社团:

    参评“十佳学生社团”的社团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15年已注册在籍的南航学生社团;

    (2)具有思想积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骨干核心,自身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

    (3)社团能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活动,有效利用新媒体宣传活动,并形成富有创造性、有一定影响和成果的品牌,其中获校团委2015年度第二次校级     文化活动立项的社团自动荣获本学度十佳学生社团;

    “十佳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评选细则,通过社团会长联席会等民主形式推选产生,结果于4月15日与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名单一同报校团委。

    7.优秀学生特色团队:

    “优秀学生特色团队”应拥有鲜明的特色(如优秀学生创新团队、优秀学生志愿服务团队、读书会、优秀学生竞技团队、优秀学生示范团队等),并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领校园风尚,受到广泛好评。2014年、2015年当选过优秀学生特色团队的不再参评本奖项。申报表由各学院汇总后于4月11日前报校团委。结果由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

    (三)工作类奖项

    1、基层团组织创新创优成果奖:

    基层团组织能遵照学校党团组织的决策部署,创造性的开展组织建设、思想引导、创新创业等工作,在工作方法、工作路径或工作载体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并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体现出普遍可推广价值的,可以申报基层团组织创新创优成果奖。申报主体既可以是院级团委,也可以是团总支、团支部,重点向团支部倾斜。评审将按不同类别团组织分层评审。

    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基层团组织创新创优成果奖申报表》,并将能体现创新创优工作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作为附件于4月11日前由各学院汇总后报校团委。结果由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

    2.优秀(最佳)团日活动:

    优秀(最佳)团日活动应紧紧围绕当今时代主题以及支部特点(如实践体验、仪式教育、生活关怀、学习帮扶、权益维护、职业导航、学术科技、榜样示范、师生结对、互动参与、社会助建、校友资源等)展开;活动形式新颖、效果突出,支部成员普遍反映良好。

    优秀团日活动由各院团委自行评审确定(名额见附件)。最佳团日活动在各院推荐基础上,由校团委评审确定。申报最佳团日活动的团组织填写《最佳团日活动申报表》,于4月11日前由各学院汇总后报校团委。

    三、工作要求

    1.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学评优工作。今年部分评优奖项继续采取了个人网上申报的形式,学院团委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本院优秀学生积极申报各类奖项,真正推选出各学院表现最优,最具代表性的优秀个人,以真正反映我校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各院级团组织要主动地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团学评优工作做实做好。

    2.基层团支部创新创优成果奖、学生特色团队、最佳团日活动需报送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五四红旗团委申报需报送《学院共青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版);所有学院集中推荐项目需填写《表彰申报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上交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此次评优工作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联系人:万千,52113085;沈晓海,5211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