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7944发布者:寇晓洁来源:教务处

一、“互联网+”行动计划简介
    “互联网+”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从而在新领域创造的一种新生态。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ITFIN)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回顾
    2015年,教育部牵头举办了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累计有1878 所高校的5.7万余支团队报名参加,提交项目作品3.6万余个,参与学生超过20万人,带动上百万高校学生投入创新创业活动,掀起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潮。2016年,第二届大赛参赛高校2110所,学生报名项目118804个(含10个港澳地区项目)、直接参与学生545808人,分别是首届大赛的3.3倍、2.7倍,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空前高涨、势如潮涌。

三、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迄今为止规格最高的赛事之一,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四、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组织与报名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产学研用深度结合,学校启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为参加江苏省和全国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做充分准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有意向参加比赛的个人和团队填写报名表,于2017年3月18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internetplus_nuaa@163.com(选拔赛的联系QQ:369698182)。
    2017年3月为计划书编写阶段,按照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表格式填写;2017年4月中旬进行初赛,对各团队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答辩和评审,团队继续完善计划书。2017年4月下旬进行复赛,遴选优秀作品进入决赛。2017年5月进行学校决赛,专家评审组选出若干作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的选拔(选拔赛的具体组织和报名、省赛和国赛的要求和时间节点等,请实时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
    对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终审决赛最高奖的团队主要成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给予保送硕士研究生、评优评奖等方面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奖项的作品的指导教师,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欢迎广大同学积极参赛,展示南航大学生的水平和风采!

  

    附件: 各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