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要闻

改革进行时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博士后人才高地

发布时间:2017-10-26浏览次数:2483发布者:王伟来源: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博管办

博士后研究人员(下简称“博士后”)是一批具有深厚专业基础和探索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生力军。重视和加强博士后工作不仅是我校深化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发展需要,也是博士后个体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的成长需要。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学校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为核心,构建实施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并于2016年8月出台了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政策施行一年来,我校博士后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7年3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为进一步扩大博士后人员规模,激发博士后创新活力,做大做强学校科研队伍,学校充分调研了国内兄弟高校博士后工作相关政策,制定完善管理规定并发布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校人字〔2017〕15号),为博士后潜心科研、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亮点一:高薪揽才,精益求精

  

学校大幅提高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待遇。全职博士后年薪基准上调至18万元,上不封顶;外籍博士后年薪直接与国际接轨,标准为3-5万美元/年,超出3万美元基准薪酬部分,学校配套资助比例由25%提高到50%。各科研团队可因人而异,个性化薪酬方案配套差异化考核目标,激励博士后集中产出高水平业绩。这一符合人才价值、科技创新和学术贡献的薪酬制度为学校在全球范围内遴选和集聚一批优秀博士后,共同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学科交叉和国际合作交流提供了保障。

  

 

亮点二: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学校首次提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可申请参加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其在基层单位和学科组两级指标(与专职科研人员合并)单列。为博士后建立了独立于专任教师的职称评审通道,让博士后真正回归到以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性成果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在竞争中认准目标,认清差距,提高水平,实现突破。

  

 

亮点三 :目标考核,学院为本

  

为将校院两级管理机制改革思路融入博士后管理工作,新政策中明确了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由各设站单位结合学科情况和工作实际自主确定。遵循人才自身成长规律、优势和特色,明确培养方案和路径,鼓励和引导博士后在开放、协作的学术环境和宽松、优越的工作条件下开展创新研究,勇攀学术高峰。

  

 

亮点四 :业绩为先,择优选留

  

博士后队伍作为“科研生力军”和“人才蓄水池”,是我校师资补充的一个重要来源。为畅通博士后择优选留师资渠道,新政策明确提出优秀博士后可优先申报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或专职科研岗位,这将有力地吸引一批业绩突出、适应南航科研环境的青年人才加盟我校,为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添砖加瓦。

 

学校将继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人才引进中的重要作用、院系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骨干作用,通过改革完善制度、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国际交流、健全服务体系,加快建成一支跨学科、复合型和战略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为提升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工作实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据悉,政策发布仅十余天,航空宇航学院等设站单位已细化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