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为积极探索校纪委委员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更好地督促、指导和推动学校各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校纪委近日印发了《关于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基层单位制度》。
明确联系工作职责。从了解和掌握联系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出发,将纪委委员的联系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联系工作职责更加具体清晰。
提出履责基本要求。对校纪委委员履行联系工作职责提出了“三个一”的基本要求,即每名纪委委员每年应至少一次列席或参加联系单位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会议或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进行一次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针对联系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督查调研或检查考核。
建立履责约束保障机制。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开展联系工作纪实、严明联系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意见听取制度、组织开展联系工作专题交流研讨等方面,为纪委委员规范、有效履行职责建立制度约束与保障机制。
实现联系工作重点覆盖。综合考虑纪委委员的自身工作性质特点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能的相似度,对每名纪委委员的联系单位进行了分工安排,实现校内23个院级党组织和17个重点职能部门的“重点覆盖”。
该项《制度》的印发,对进一步提升校纪委委员的委员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内专责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部党组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