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浏览次数:11796发布者:王伟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的工作安排,全力做好师生返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和春季学期平稳开学,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精神和我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

1.所有离校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于2月16日前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返校的学生,须向学院辅导员申请(研究生还需向导师申请),原则上须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返校学生需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向宿舍管理人员和学院辅导员如实登记寒假去向信息,对于入校前两周具有湖北或武汉地区居住史、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人员或疑似人员,进行医学隔离观察两周。

2.原定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生补考时间进行相应调整,推迟至开学一周后进行,具体时间开学后通知。

3.学校教职工除值班人员以外,尽量不要于2月15日前提前返校。确有必要的需向所在单位申请,原则上须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回宁教工需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向学院或部门如实登记寒假去向信息,对于返宁前两周具有湖北或武汉地区居住史、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人员或疑似人员,自行在家医学隔离观察两周。

4.学校对校门进行临时管制,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需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监测,请返校师生提前准备好工作证、校园卡等身份证明,校外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相关单位前往门岗处登记,否则,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于具有发热(≥37.5℃)、咳嗽等症状者,由校医院值班人员直接带至校医院,按照发热门诊分类处理。

5.所有返校师生如果出现发热(≥37.5℃)、咳嗽等症状者,必须第一时间向学院或部门报备。在家隔离的教工应按照学院或部门的相关要求,每天向所在学院或部门上报身体健康状况。

6.各单位坚持做好值班值守,建立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台账,切实执行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疑似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公室。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时不我待。希望全体师生响应号召,做到不聚会、不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不恐慌、不传谣,在家享受美好团聚时光。感谢大家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一起打赢疫情防控的攻坚战。

此外,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如需调整返校时间,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将另行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