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制订大学章程?这是很多高校的难题。近日,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马陆亭教授在宜宾学院作了一场题为《以章程制定促大学制度建设和内涵特色发展》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宜宾学院校长汪明义教授、高教所常务副所长郭平教授主持。
马陆亭教授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精神,联系自己多年参与国家高等教育政策制定过程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研究所得,从国际高等教育发展历史和现状的视角出发,用理论实践相融合的方法,系统阐述了“章程建设的内涵”、“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分析”、“高等学校的多样化发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章程建设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等一系列问题。
马陆亭教授提出,高校要合理界定自己的办学使命和特色,加强办学模式和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章程使其稳定和规范下来,促进内涵发展。他认为,章程的制定需要要有充分的过程,以反映改革和认识的进程,但结果应是严谨和规范的,需要有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的版本并不是要求各校的章程一个模式,而是在保证国家要求基本内容的前提下尽量反映各自的特点,指各校自身的章程要稳定和规范。
马陆亭教授指出,完善后的章程应该是改革后的成果结晶,需要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学校发展定位联系在一起。最终要建立让广大教师醉心于学术工作的机制,满足社会和人的发展需求,创建有助于学术创新和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章程应该界定好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明确高校的治理结构,并以规范性的章程保证。章程最终要成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