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在明故宫校区科学馆报告厅召开。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校党委书记崔锐捷作了重要讲话,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陈夏初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纪委书记吴庆文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全体在校校领导、两委委员、中层干部及教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聂宏主持。 崔锐捷同志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和学校实际,就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要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增强自律自觉。三是切实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崔锐捷指出,在院、处一级层面上,由于是全新的要求,加上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部分院处班子和党员干部,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还没有深刻领会到主体责任的要义,还没有转过弯来,没有真正动起来。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责任,要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各单位要抓实主体责任就要抓准“关键对象”,要抓带头、抓领头、抓源头、抓苗头,自觉担负起自律、教育、分解、落实、监督、追究等六项责任。对院系来说,要侧重抓好本单位的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科研管理、招生考试、经费使用、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廉政建设;对机关则要侧重于对本部门权力事项的监督和制约,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崔锐捷指出,讲纪律、守规矩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廉政的底线。作为高校的党员干部,担负着培养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更要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约束下行动,在规范中作为,在教书育人实践中定准坐标。要讲组织规矩,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要讲作风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抓好各项约束制度的执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讲行业规矩,按照教育系统要求和校规校纪做好学校改革发展工作;要把党的纪律融入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之中,切实防范开放办学条件下面临的各种意识形态风险,坚决维护立德树人的纯洁高地;要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和引导全校教师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使命、责任和追求;要立好教书育人、学术研究的纪律和规矩,使广大师生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机关部门和院系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严把政治纪律关。
崔锐捷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要树立起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要在学校《章程》核准通过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校章程的宣传教育,抓紧完善以章程为基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完善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科学有效配置学校内部权力,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要结合校内综合改革,系统梳理机关部门职责权限,划定行为边界,把该管的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好,该协调的协调好,为学校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廉政风险。学校各单位、各级干部都要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理解、支持和配合好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来抓实抓好。
校长聂宏在总结中强调,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本次会议精神,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扎实把每样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要聚焦遵守党的纪律,纠正四风,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出实招、下猛药,一件一件的抓,一项一项的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工作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化推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山清水秀的廉政生态,为加快推进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为切实压紧压实压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上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校党委书记、校长分别与院级党组织书记、学院和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规范考核要求,强化责任追究,传导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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